电影受著作权法保护,假如有人擅自用电影的,将会被认定为侵权。但,国内法律对电影这种著作权的保护是有空闲的限制的,几十年前的老电影还可能应该注意版权问题。
对于几十年的老电影,应该注意的版权问题第一要看具体到什么年代。一般而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假如几十年前的老电影已经公映超越50年的,除人身权(如署名权)外,那样,就不会有版权问题。
根据规定,国内法律上确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与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些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初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假如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最后,由于在电影版权还在保护期内,著作权人有权因别人用其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因此,如果发现我们的电影被其他人拿去播放,第一就要确定还在不在保护期内,如果还在保护期限内的,就能需要他们拿经济报酬。当然,毕竟擅自用电影的行为是侵权,如果侵权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以直接找个专业律师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