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主要条约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含以下条约:
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和住所;
标的;
数目;
水平;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址和方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本本订立合同。
2、合同的效力主要包含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不真实意思表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窜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与其年龄、智商、精神健康情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和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
3、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与胁迫的合同系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