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2、出租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书面出租合同;
房子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子,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子的,须提交抵押权人赞同出租的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子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子,须提交房子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子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察合格后颁发《房子出租证》。《房子出租证》是出租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