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婚罪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别人结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种类: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别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别人没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结婚以后事实婚型;
3.没配偶,但明知他们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追诉时效
找法网提醒你,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假如二十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判缓刑的重婚罪是不是需经原告认同
判缓刑的重婚罪不需经原告认同。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重大不好的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参考犯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场合,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实行。